本次協會請來了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駱冀耕老師教導各位民法總則。
知識:選擇保險從業人員該會的民法知識,透過課程講授,讓學員了解民法之博大精深。
技能:透過判決透過評議案件實例,讓學員了解民法及保險法之交錯適用。
學習成效:預期透過此課程三十小時之訓練,對民法有相當之認識,遇到客戶之法律問題或保險問題,都有處理問題的脈絡與能力。
3月9日
民法總則1-私法自治、契約自由、民法與保險法之關係、自然人權利能力(胎兒之保護)、死宣告、行為能力(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3月16日
民法總則2-住所與送達、法人之種類、法人之能力、法人之組織、法律行為之分類、意思表示與有瑕疵之意思表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通謀虛偽意思、錯誤、誤傳、詐欺、脅迫)
3月23日
民法總則3-條件與期限、代理、法律行為之效力-無效、撤銷、效力未定、期日與期間、消滅時效、行使權利負擔義務的基本原則
3月30日
民法債編1-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4月6日
民法債編2-侵權行為、債之標的債之效力(給付-含代理人或使用人故意過失、遲延、保全、契約-締約過失、定型化契約之限制)、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4月13日
民法債編3-債之移轉、債之消滅、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
4月20日
民法債編4-承攬、旅遊、委任、居間、寄託、運送、合夥、隱名合夥、和解、保證、人事保證
4月27日
民法物權1-通則、所有權(借名登記、共有)、地上權、抵押權
5月4日
民法親屬1-親屬(血親、姻親)、婚姻(結婚、夫妻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離婚)、父母子女、監護、扶養
5月11日
民法繼承1-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產、分割、遺產之拋棄、無人承認之繼承、遺囑 (方式、效力、執行、撤回、特留分)
本次協會請來了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駱冀耕老師教導各位民法總則。
知識:選擇保險從業人員該會的民法知識,透過課程講授,讓學員了解民法之博大精深。
技能:透過判決透過評議案件實例,讓學員了解民法及保險法之交錯適用。
學習成效:預期透過此課程三十小時之訓練,對民法有相當之認識,遇到客戶之法律問題或保險問題,都有處理問題的脈絡與能力。
3月9日
民法總則1-私法自治、契約自由、民法與保險法之關係、自然人權利能力(胎兒之保護)、死宣告、行為能力(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3月16日
民法總則2-住所與送達、法人之種類、法人之能力、法人之組織、法律行為之分類、意思表示與有瑕疵之意思表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通謀虛偽意思、錯誤、誤傳、詐欺、脅迫)
3月23日
民法總則3-條件與期限、代理、法律行為之效力-無效、撤銷、效力未定、期日與期間、消滅時效、行使權利負擔義務的基本原則
3月30日
民法債編1-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4月6日
民法債編2-侵權行為、債之標的債之效力(給付-含代理人或使用人故意過失、遲延、保全、契約-締約過失、定型化契約之限制)、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4月13日
民法債編3-債之移轉、債之消滅、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
4月20日
民法債編4-承攬、旅遊、委任、居間、寄託、運送、合夥、隱名合夥、和解、保證、人事保證
4月27日
民法物權1-通則、所有權(借名登記、共有)、地上權、抵押權
5月4日
民法親屬1-親屬(血親、姻親)、婚姻(結婚、夫妻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離婚)、父母子女、監護、扶養
5月11日
民法繼承1-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產、分割、遺產之拋棄、無人承認之繼承、遺囑 (方式、效力、執行、撤回、特留分)